2016-09-16
柏拉圖的思想核心之一是「理型(idea)」
在多個被冠以相同名稱之事物的背後必有一個對應的「理型」
例如:
有兩張椅子,雖其材質丶顏色及大小都不完全相同
但我們仍可輕易辨識出那都是椅子
因而必有一個「椅子」的「理型」存在
才能得出這樣的判斷
「個體」與「理型」
柏拉圖使用「分享」與「模仿」來說明兩者的關係
如果一些木頭的組合「模仿/分享」了「椅子的理型」
我們便可判斷出那是「椅子」
其實用現代軟體工程的概念來表述可能更貼切些
在物件導向的程式語言中:
Class 為「類別」,Object 為「物件」
Object 是 Class 的實作
Object 會具體存在於電腦的記憶體中被使用
而 Class 只是一些定義丶功能丶資料與介面
並不存在(於記憶體中)
Car car1 = new Car("blue", "Mercedes");
Car car2 = new Car("blue", "Bmw");
Car car3 = new Car("Orange", "Audi");
這三行表示:
採用了 Car 的理型,實作了三輛車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