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9-16

柏拉圖的思想核心之一是「理型(idea)」

在多個被冠以相同名稱之事物的背後必有一個對應的「理型」

例如:

有兩張椅子,雖其材質丶顏色及大小都不完全相同

但我們仍可輕易辨識出那都是椅子

因而必有一個「椅子」的「理型」存在

才能得出這樣的判斷


「個體」與「理型」

柏拉圖使用「分享」與「模仿」來說明兩者的關係

如果一些木頭的組合「模仿/分享」了「椅子的理型」

我們便可判斷出那是「椅子」


其實用現代軟體工程的概念來表述可能更貼切些

在物件導向的程式語言中:

Class 為「類別」,Object 為「物件」

Object 是 Class 的實作

Object 會具體存在於電腦的記憶體中被使用

而 Class 只是一些定義丶功能丶資料與介面

並不存在(於記憶體中)


Car car1 = new Car("blue", "Mercedes");

Car car2 = new Car("blue", "Bmw");

Car car3 = new Car("Orange", "Audi");

這三行表示:

採用了 Car 的理型,實作了三輛車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