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適,哲學史有三個目的:
1. 明變:知思想沿革變遷的線索;
2. 求因:尋出這沿革變遷的原因;
3. 評判:須使知道各家學說的價值。
在以 "哲學眼光" 治漢學的初始階段,胡適便提了這三點清晰且一點也不晦澀的要點。
或許沒有今之學人的細微、繁奧,但卻是真確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