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三十幾年的演化
Carlous Linnaeus,瑞典籍的物理學家兼自然學家,將地球的全體生物分門別類,搭起如今大家所熟悉的:界(kingdom)、門(phylum)、綱(class)、目(order)、科(family)、屬(genus)、種(species)架構(一開始時只有:種、屬、科)。
Linnaeus在十八世紀中期提出這分類法,而達爾文的《物種原始》是在1859年才出版,因此這分類法基本上是個靜態的概念:假設生物由創世以來就一直是這個樣貌,一個snapshot,雖然有生物消失了,但每種生物自出現到消失,就始終不變。生物的動態演化並未能適用於此分類法,而實際上,生物永遠是處於演化的過程中。
Linnaeus分類法和靜態概念,都是一種不合時宜。
由嚴格的意義來說,演化並不發生在群體的層次,演化是個別形成的,由「種」的角度來切入,同一種的個體生物、交配生育,在一代一代的繁殖中形成演化的過程主體。
Linnaeus認為「種」是一群具有共同本質的有機體,他相信分類學研究自然界的基本結構、生命整體的排列模板,以及外在的恆久形態。
相對於這樣的靜態觀,20世紀中葉的美國動物學家Ernst Mayr由不同的角度切入,他不再依賴解剖學或生理學這類的觀察所得的特徵來入手,而提出另一種洞察且實用的定義:凡能生出可存活、具繁殖能力後裔的兩個有機體,便屬於冋一「種」。
不過,科學上的發展談到這裏,還只是「整數」線段的層次,把演化放在一代生下下一代的這個「整數點」時刻,或許該把眼光拉到「實數」線段的時間層次,每個生物體的「一代」的這個存活的過程,也處於演化中。
是的,我是這麼主張,因為我充份意識到自己這三十幾年來的不斷演化歷程。
用第三紀的生物來看待白堊紀晚期的生物,這樣的比喻過於嘩眾取寵,畢竟中間經過一個K-T界限,過於劇變。但,今天自捷運站坐手扶梯升至地面的那瞬間,突然對於過去、以及存在於此刻身邊的過去的人種,有種不在同一地質年代的感覺。